【房屋未住物业费如何收】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业主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自己长期不在家,房子空置,是否还需要缴纳物业费?这个问题涉及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操作等多个方面。本文将从法律依据、物业公司收费政策以及实际案例出发,对“房屋未住物业费如何收”进行详细说明。
一、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也就是说,即使房屋未住,只要物业提供了服务,业主仍需按合同支付物业费。但部分城市或地区有特殊规定,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减免部分费用。
二、物业公司收费政策
不同地区的物业公司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做法:
| 项目 | 内容说明 |
| 基础物业费 | 不论是否居住,均需缴纳基本费用,用于公共区域维护、绿化、安保等 |
| 水电费 | 若房屋未住,可申请暂停用水用电,但部分小区仍需支付基础费用 |
| 垃圾清运费 | 一般按户收取,与是否居住无关 |
| 电梯使用费 | 有的小区按楼层或人数计算,空置房可能享受优惠 |
| 特殊减免政策 | 部分城市允许提供证明后减免一定比例费用(如长期空置、拆迁等) |
三、实际操作建议
1. 查看物业合同:确认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空置房的费用减免条款。
2. 联系物业协商:如实说明情况,看是否能协商降低费用或签订临时管理协议。
3. 保留相关证明:如长期出差、工作调动等,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后续申请减免。
4. 关注地方政策:部分地区出台政策支持空置房减免,应主动了解当地规定。
四、典型案例
- 案例1:某小区业主长期在国外,物业要求正常缴纳物业费。业主提出异议后,物业解释因公共设施维护需统一收费,最终业主按标准缴纳。
- 案例2:某城市出台政策,对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房屋,可申请减免30%物业费,业主提交证明后成功办理。
五、总结
虽然房屋未住,但物业提供的服务并未减少,因此大多数情况下仍需缴纳物业费。不过,通过合理沟通和了解相关政策,业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担。建议在购房或入住前,详细了解物业合同内容,并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保持良好沟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注:具体政策以当地物业管理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为准,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