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怎么确定个人和企业各占多少】在成都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时,许多职工关心的问题是: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个人和企业各自承担多少比例? 以下是对这些问题的详细说明。
一、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确定方式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通常以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依据。具体来说,是指职工在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收入。该工资应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
- 最低缴费基数:根据成都市每年公布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
- 最高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确定。
- 单位申报:用人单位需在每年初向公积金中心申报职工的月工资,并以此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
二、个人与企业各自的缴纳比例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如下:
| 缴费项目 | 单位缴纳比例 | 个人缴纳比例 |
| 住房公积金 | 12% | 12% |
也就是说,单位和个人各按月工资的12%缴纳。例如,如果某职工月工资为10,000元,则:
- 单位缴纳:10,000 × 12% = 1,200元
- 个人缴纳:10,000 × 12% = 1,200元
- 合计缴纳:2,400元
三、特殊情况说明
1. 新入职员工:首次参加公积金的职工,可按实际工资计算,或按单位申报的工资为准。
2. 工资变动情况:如职工工资发生较大变动,可在次年调整缴费基数。
3. 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四、总结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主要依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单位和个人各按12%的比例进行缴纳。具体金额会随着工资水平和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职工及时关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确保缴存合规、准确。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政策内容或操作流程,可登录“成都住房公积金”官网或前往当地公积金服务窗口咨询。


